交通工具停讓行人觀念
說明:
一、近來媒體報導本縣埔里國中校門前出現汽機車未停讓行人
情形,為維護學童過路口安全,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、教
職員駕駛汽機車時遵守「行人路權」及「路口慢看停」觀
念,過路口行穿線應與行人保持1個車道寬(約3公尺)(3個
枕木紋)距離。
二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
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,有行人穿越
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
六千元以下罰鍰。
一、近來媒體報導本縣埔里國中校門前出現汽機車未停讓行人
情形,為維護學童過路口安全,請各校加強宣導家長、教
職員駕駛汽機車時遵守「行人路權」及「路口慢看停」觀
念,過路口行穿線應與行人保持1個車道寬(約3公尺)(3個
枕木紋)距離。
二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
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,有行人穿越
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
六千元以下罰鍰。